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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建瓯国土局的这个“球”要什么时候才会“踢”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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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福建省建瓯国土局的这个“球”要什么时候才会“踢”完?
jiah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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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5-04 13:01
福建省建瓯国土局的这个“球”要什么时候才会“踢”完?
一本土地使用权证办了8年。建瓯国土局说:当时的“集资”不合法,我们请示省厅没答复,不知怎么办;省厅说,建瓯知道怎么做!要先处理再办!不能下文,就这样“踢”了这么多年!建瓯国土局至今还说要等正式文件,我们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!
向省长信箱投信,信访件转下来,建瓯国土局随便回一封信“正在请示省厅”就“此件已办结”了,又过了半年了,至今没有答复。我们就纳闷了,不合法为什么不敢查处?到底有什么隐情?我们怀疑他们是在用我们的名义进行假“集资”,进行房地产买卖。是一起腐败案。
情况是这样的:
我们是建瓯市中山市场集资楼的 17户住户。集资购房户的情况基本相同。由于购房心切,1999年6月在不知内情的情况下,参与了建瓯市建安街道办事处组织的“集资建房”。该集资楼为6层,一二层为市场和酒家。上面为住户。
组织集资建房的是建安街道办事处,说地皮是他们拿来的,只是人数不够,想吸纳几户一起联建,在建房前就与与我们签定了“集资建房协议书”;不久办好了“(个人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”,证上有17户人的姓名,并载明“17户联合建设”;在后来办好的房产证上也载明“二000年合资建房,经协商分割所得的房产”。说明集资建房是双方都承认的事实。集资建房的钱就是包括买土地的钱(收据上也写得很清楚,说是税有他们负责,只开了收据)。
在协议书上还写明了“甲方要给乙方办理产权证或可办理贷款的相关证件”。但是,后来得知对方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,把17户合办成一本“国有土地用使证”。这本证上16户人分割到的面积(楼梯位)只有13.6平方米。其余376.8平方米被其中4户私下做到了各自户头。在用“(个人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”作为依据的情况下,没有经过集资户同意,国土局就这样给办了。由于没有分户办证,造成房产不能抵押,不能交易,成了“黑房子”。
从2000年起,我们多次向建瓯国土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反映,强烈要求给予纠正,按法律和政策规定分割并分别办理土地使用权证,至2007年5月10日才下了文,即“国土局NO:2007—0010号通知”。承认“1999年办理的瓯用(1999)字第0879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有误”,要进行“更正登记”。过了7个多月,我们再次催时,说是又向省里打了报告,要我们耐心等待。不得已,我们于2007年10月18日向省长信箱投了信,2007年11月15日建瓯国土局给了回信,说是“已向省里请示”“此件已办结”,回一封信“在请示”就办结了!我们还先后去了国土厅地籍处(刘处长接待了我们)和南平国土局,在他们的督促下开了一次协调会,说是我们这个房子当时的集资不合法,这样的房子建瓯还很多,办了一家其它的怎么办?不合法,当时怎么会批?地皮怎么会拿得来?不合法为什么不能纠正,不能查处?为什么睁一眼,闭一眼?
如果是违法乱纪房这封信就当作是向党报的一封举报信吧!
如果不是,请为我们主持公正,督促他们早日为我们办证。
不胜感激!
信访人:黄家海、谢敏慧,胡尚清,郑东平,张旭,叶绪明,林云,曾志强,沈秋阳
信箱是:johjh@126.com
地址是:建瓯市城区中山路112号
电话是13860048789
中山市场集资楼住户 2008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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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13 21:08
回复: 福建省建瓯国土局的这个“球”要什么时候才会“踢”完?
就是没吃饱,要不就是吃太多,总之执法力度差。
#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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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13 21:20
回复: 福建省建瓯国土局的这个“球”要什么时候才会“踢”完?
建瓯国土资源局呢。收税很勤奋,可执法力度就差了。办事力度可以想象。推来推去喜欢玩‘太极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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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13 21:38
回复: 福建省建瓯国土局的这个“球”要什么时候才会“踢”完?
据我知水源乡机砖厂没有采矿证,无证开采国土资源多年,应合法与取缔该机砖厂。可执法力度就差了。人没死就有球踢,我们就是看的份了》///
#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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